旅行社在进行旅游经营活动中,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旅游政策规定,有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旅行社有进行旅游广告宣传促销和组织旅游招徕活动的权利。旅行社可根据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旅游广告宣传和开展旅游业务促销活动,组织招徕和接待旅游者,但所有这些旅游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做虚假旅游广告,不能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旅游者。





“游”的字义是浮行于水中。人能像鱼一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泳之游之”(《诗经·邶风·谷风》),当然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所以当时人们把那些随心所欲,“优哉游哉”(《史记.孔子世家》:“优哉游哉,维以卒岁”)的旅行活动,如游猎、游览、游学等概称为“游”。“游”的提出,说明东周人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旅游范畴,能够把旅游与商旅、聘旅级行役(礼节性外交和长途公差)等功利性的旅游区别开来,标志着中国古代旅游从此进入了自觉的认识阶段。有关“旅游”一词,最早见于六朝,齐梁时,沈约(公元441年-513年)《悲哉行》“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的诗句,用以专指个人意志支配的,以游览、游乐为主的旅行,以此区别于其他种种功利性的旅行。





旅行社的营运项目通常包括了各种交通运输票券(例如机d票、巴士票与船票),套装行程,旅行保险,旅行书籍等的销售,与国际旅行所需的证照(例如护d照、签证)的咨询代办。最d小的旅行社可能只有一人,最d大的旅行社则全球都有分店。从旅行社衍生的职业有:领队、导游、票d务员、签证专员、计调员(旅游操作)等。经营旅行社是必须要持有当局发出的有效牌照,并且必须是某指d定旅行社商会的会员才能经营旅行团,进行带团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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