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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申请一般纳税人哪家最好 

  • 价 格: 面议 /
  • 供 应 地:四川省成都市
  • 发布公司:成都大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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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5/5/29 14: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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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申请一般纳税人哪家最好【联系电话:18081171779联系QQ:2305303189】成都大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是成都工商代理最专业的公司之一。涉足企业财务管理、金融、专利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网络技术、通信行业等共计超过260多种企业服务项目。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税款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纳税人应依据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按4%征收率计算,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同时应将领购并已开具的专用发票自行填写清单(格式见附件一),连同已开具专用发票的记帐联复印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供的专用发票清单与专用发票记帐联进行核对,并确认企业已经缴纳预缴税款之后,方可允许继续领购。

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发售发票时,须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次发售发票数量:本次发售发票数量≤核定次购票量-本次申购票时结存发票数量。

企业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方法计算申报增值税。如预缴增值税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评估核实无误,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

纳税人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核,纳税人缴税和专用发票发售情况无误,且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发票供应数量。

对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减后发售差额部分。

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成都大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8年的专业领域本领,服务了成都24000多家公司企业代理机构,在业界及客户中拥有极佳的口碑。大业财务是成都少有的一站式企业服务专家,开展的业务是多元化的,包括财税服务、网络服务、电信服务等。在开展多元化服务的同时,更注重每项服务的专业性。保持了专业性与多元化的统一,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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