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锯料最大直径不得超过其规定,工件须夹持牢固。
(4)带锯条松紧应适当,速度和进给量须恰当,锯前试车空转3至5分钟,以排空油缸中的气体,并且检查锯床有无故障,润滑油路是否正常。
(5)除屑钢丝刷的调整应使钢丝接触带锯条的齿部,但是不可超过齿的根部,注意观察钢丝刷是否能清除铁屑。
(1)切削途中锯条断裂,调换新锯条后,工件必须翻身重新锯,锯弓放下时应缓慢,不得冲击。
(2)铸铁、铜、铝件不加切削液,其它均需加切削液。
(3)锯切管材或薄板型材,齿距不应小于材料的厚度。在锯切时应将手柄退到慢的位置,并减少进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