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水污染控制
屠宰污水经污水处理站运行处理后,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减少自来水的用量,可使周边水环境得到改善,取得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固体废弃物
污水处理站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相关部门对其处置方式有着严格的规定,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本工程的脱水污泥由甲方交由市政部门做最终处置。
噪声控制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污水处理站噪声允许标准如下:
厂区白天 < 65 dB
夜 间 < 55 dB
生产车间 < 85 dB
坚持源头把关的原则,处理站所用的各种机电设备选型时,除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必须考虑其具有良好的声学特征(高效低噪),按照《工业企业噪声设计规范》向供货方提出限制噪声的要求,对工艺过程中引发的生产噪声应做相应的消声、吸声、隔声等降噪处理,将噪音污染降低到低。大气污染控制
本污水处理站处理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并且厌氧反映控制在水解酸化阶段,不会产生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主要产生气体为二氧化碳,在处理系统中逸散到大气中,由于气体数量较少,又分散排放,因此不会对周围的空气产生明显的污染。并且所有构筑物均加盖,尽量避免臭味气体散发的空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