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
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成立于1988年,由环境监测站微量物质研究所改制组建,是最早一批取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0112050078),准许使用“CMA”计量认证标志的单位,可在全国开展环境监测服务。中心总部在北京,在天津、河北、内蒙古等地设有分部,已实现京津冀内蒙等地服务范围全覆盖,正快速发展迈向全国。
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
(1)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2)河流: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不少于6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两次。流经城市或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为每月一次或视具体情况选定。
(3)排污渠:全年采样不少于3次。
(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
(5)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在污染可能较重的季节进行。
(6)潮汐河流:全年按丰、枯、平三期,每期采样2天,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应当在当天涨潮、退潮时采样,并分别加以测定。涨潮水样应当在各断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时也应当在各断面退平时采样,若无条件,小潮期可不采样。
(7)湖泊、水库: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库,每月采样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库每年采样2次,枯、丰水期各一次。有废水排入、污染较重的湖、库,应酌情增加采样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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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
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成立于1988年,由环境监测站微量物质研究所改制组建,是最早一批取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0112050078),准许使用“CMA”计量认证标志的单位,可在全国开展环境监测服务。中心总部在北京,在天津、河北、内蒙古等地设有分部,已实现京津冀内蒙等地服务范围全覆盖,正快速发展迈向全国。
水质监测,是监视和测定水体中污染物的种类、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及变化趋势,评价水质状况的过程。监测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未被污染和已受污染的天然水(江、河、湖、海和地下水)及各种各样的工业排水等。主要监测项目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反映水质状况的综合指标,如温度、色度、浊度、pH值、电导率、悬浮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等;另一类是一些有毒物质,如酚、铅、铬、镉、汞和有机农药等。为客观的评价江河和海洋水质的状况,除上述监测项目外,有时需进行流速和流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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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水质监测方案制订
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成立于1988年,由环境监测站微量物质研究所改制组建,是最早一批取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0112050078),准许使用“CMA”计量认证标志的单位,可在全国开展环境监测服务。中心总部在北京,在天津、河北、内蒙古等地设有分部,已实现京津冀内蒙等地服务范围全覆盖,正快速发展迈向全国。
地面水质监测方案制订
(一)基础资料收集
1、水体的水文、气候、地质和地貌资料。如水位、水量、流速及流向的变化;降雨量、蒸发量及历史的水情;河宽、河深、河床结构及地质状况等。
2.水体沿岸城市分布、工业布局、污染源及其排污情况、城市给排水情况等。
3.水体沿岸水资源现状及用途。如饮用水源分布和重点水源保护区,水体流域土地功能及近期使用计划等。
4.历年水质监测资料、水文实测资料、水环境研究成果等。
(二)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
1、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
2.监测断面设置。
(1)河流监测断面设置。
(2)湖泊(水库)监测断面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