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单立柱标志桩、三角警示柱(牌)、百米里程碑 库尔勒单立柱标志桩、三角警示柱(牌)、百米里程碑
A.4.5 胶轮车运输巷适当位置应装设“限速”、“禁止超车”、“禁止停车”、“减速让行”禁止标志牌,“减速慢行”、“当心路滑”、“当心有水”、“当心交叉路口”警告标志牌;在主要运输大巷两帮适当位置,应装设等距离“反光标”。
A.4.6 在采掘工作面适当位置,应装设“五图一表”施工牌板;在采掘工作面爆破站岗地点,应拉“井下放炮警戒线”、挂“禁止入内”禁止标志牌;在设备列车处,应装设“必须固定车辆”指令标志牌、“禁止带电作业”禁止标志牌;在井下冒顶危险区、假顶、巷道维修地段,应装设“当心冒顶”警告标志牌;在易片帮、滑坡地段,应装设“当心片帮”警告标志牌;单体支柱支设的地点,应装设“当心歪柱”警告标志牌。
A.4.7 在井下风门处,应装设“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禁止标志牌、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在井下封闭区、瓦斯区、临时盲巷、废弃巷道等其它禁止入内的地点,密闭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在局扇安置处,应装设局扇管理牌板;在测风站,应装设测风记录牌板。
A.4.8 在水文观测孔、放水钻孔、抽放瓦斯孔处,应装设“禁止随意开关阀门”禁止标志牌、观测孔管理牌板、放水孔管理牌板;在装置防水闸门处,应装设“禁止随意开关水闸门”禁止标志牌。
A.4.9 爆破材料库应装设“要害场所 闲人免进”禁止标志牌、“当心爆”警告标志牌、“触摸消除静电”指令标志牌;贮存、管的地点和运输、管的容器上,应装设“当心爆”警告标志牌;在输煤、喷浆、卸灰等生产现场或油漆作业等有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区域,应装设“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指令标志牌。
A.7.10 在井下 CH4、CO、H2S 等有害气体危险地段,应装设“当心有害气体”警告标志牌;井下仓库、爆破材料库、带式输送机机头硐室、充电室和有发火预兆的地点,应装设“当心火灾”警告标志牌;有水患地点,应装设“当心水灾”警告标志牌;有冲击地压的作业区域,应装设“当心冲击地压”警告标志牌;在装有顶板离层仪区域适当位置,应装设顶板离层仪管理牌板;高处作业的地点,应装设“禁止抛物”禁止标志牌、“当心坠落”警告标志牌和“必须系安全带”指令标志牌,下方应装设“当心落物”警告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