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第八十七条旅游客车、公路运营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民用易爆物品运输车超过限定时速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的,处500元罚款,每多超5公里,加处200元罚款,但不得超过2000元。
6月26日,由交通运输部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打造的国jia级交通广播——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京津塘段)FM99.6开播。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出席开播仪式并乘车考察高速公路交通广播的收听效果。

田进表示,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突破了路况信息播报的地域限制,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有效提高了高速公路突发情况应急处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