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机组#3炉电除尘改电袋复合除尘器项目招 标公告
2015-04-10
招 标编号:0612-1540A0320174
招 标编码:CBL_20150410_14019660
开标时间:2015-05-05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项目名称: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机组#3炉电除尘改电袋复合除尘器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
招 标编号: 0612-1540A0320174
日 期:2015年4月10日
1、 受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进行 公开招 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本次招 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 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 标范围包括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机组#3炉电除尘改电袋复合除尘器项目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地质勘探、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含现场制作)、供货、运输、储存、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单体调试、整体调试、试验及检查、检验、售后服务、试运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和配合协助科技进步奖申请等方面,还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同时也包括本招 标文件中没有列出,但整体工程必须建设的工程项目及其它工程等。原系统中拆除的废旧物资由招 标人处置。
详细内容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来源:招 标人自筹,已落实。
2.3联系人:刘建军 15201356317。
2.4施工工期:该项目拟定在2015年11月28日至2016年1月26日期间进行#3机组A级检修,共55天,该改造项目将在此A修时间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招 标范围的全部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的相关资 质条件。如单个投标人不具备完成全部工作的部分资 质,则应由设备制造供应方牵头提供分包商共同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提供分包商参与,则应在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4、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 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 标货物设计、销售及服务的制造厂家,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 质及以上(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废气);
3.5、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0年至今有为国内电厂至少3台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电袋复合除尘器EPC总包的新建或改造并投运两年及以上业绩,所用技术和设备应先进、成熟、可靠,应完全满足本规范的所有要求,且这些设备已正常投运且性能验收合格,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7、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招 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8、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 证明文件。
3.9、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 证书。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 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 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3.1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 标人为采购本次招 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3.12、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一级建造师资 质, 具有担任过火电厂2台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电袋除尘器总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业绩。未经招 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为招 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 标项目的投标。
5.招 标文件购买时间为 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7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用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 证金30万元整。投
7. 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且要求项目经理到场进行述标。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8.招 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15201356317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